部門職能
北京市東城區文化發展促進中心設下列內設機構:
(一)綜合部
負責中心日常運轉和內外協調聯系,負責部門人事、編制、財務、資產管理和退休等工作,承擔公文、保密、外聯、文秘、檔案、安全、后勤、工會等工作;承擔重要事項的組織和督查督辦工作;負責黨群、紀檢、黨風廉政等工作。
(二)產業部
貫徹執行國家和北京市文化產業發展工作的方針、政策,制定促進本區文化產業發展的規劃、政策和措施,并組織實施;統籌推進本區文化產業發展工作,組織開展文化產業發展規劃、課題研究等工作;建立健全文化產業發展服務體系,搭建文化企業服務平臺,組織開展文化企業服務等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優化文化產業發展營商環境;負責重點文化企業稅源引入、企業服務等工作。
(三)事業部
貫徹執行國家和北京市文化產業園區發展工作的方針、政策,制定本區文化產業園區管理規范的措施和辦法,并組織實施;統籌推進本區文化產業園區發展工作,負責區域文化產業空間資源開發利用等工作,推動文化事業與文化產業協同發展;負責組織開展區域文化活動、文化產業展覽展示等工作;負責開展落實區域內文化產業人才的培養、推薦及引進等工作,組織文化金融研修班等文化人才培訓;負責文化企業人才的相關服務工作。
(四)投融資部
貫徹執行國家和北京市文化與金融融合發展工作的方針、政策,制定本區文化金融發展的措施和辦法,并組織實施;負責國家文化與金融合作示范區建設,推動文化與金融等相關產業融合發展;負責搭建投融資政策體系、服務體系,組建文化產業基金,推動文化金融專營機構、服務平臺建設,承擔示范區文化金融服務中心建設發展工作,組織文化金融峰會、投融資對接交流會等活動,打造文化金融品牌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