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城區文化發展促進中心關于給予疫情防控期間減免小微企業房租的非國有產權市級文化產業園區減免租金補貼的征集公告
按照《北京市東城區關于落實<北京市統籌疫情防控和穩定經濟增長的實施方案>的實施細則》(東政發〔2022〕8號)文件精神及區政府專題會相關工作要求,切實解決企業生產經營困難,有效減輕疫情對小微企業生產經營影響,幫助企業共渡難關和穩定發展,對在疫情期間,為符合東城區產業發展方向的小微企業減免房租的非國有產權市級文化產業園區(以下簡稱“園區”)進行資金補貼,東城區文化發展促進中心制定《關于給予疫情防控期間減免小微企業房租的非國有產權市級文化產業園區減免租金補貼的實施辦法》(以下簡稱《實施辦法》)。根據《實施辦法》,現面向社會公開征集,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支持對象
支持對象為根據《北京市級文化產業園區認定管理辦法(試行)》(京文領辦發〔2020〕4號)認定的“北京市級文化產業園區”(以下簡稱“市級園區”)中的非國有產權園區的產權單位或運營單位,且在疫情期間,園區產權單位或運營單位對符合東城區產業發展方向的文化、科技等小微企業采取減免房租措施。
二、征集時間
2022年6月29日- 2022年7月5日
三、申報條件
1.申報主體為市級園區中的非國有產權園區的產權單位或運營單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且原則上注冊、納稅、經營地均在東城區范圍內。
2.所申報園區積極按照市區要求開展疫情防控工作。
3.申報主體近三年內在市、區兩級政府部門,即市場監督管理、稅務、人力社保等部門無不良行為記錄。
4.產權單位與運營單位不是同一法人單位的,申報主體身份需經雙方協商確定。
5.辦公自用或入駐企業與園區產權單位有隸屬關系的不享受本辦法。
四、支持標準及期限
對在2022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間,市級園區中非國有產權園區的產權單位或運營單位,為符合東城區產業發展方向的文化、科技等小微企業減免房租的,由區政府向園區產權單位或運營單位按照減免租金總額的30%給予補貼,每家園區補貼時間不超過3個月,補貼金額不超過100萬元。
五、監督管理
1.申報主體要確保申報材料內容真實、準確、完整,并接受有關部門的監督,如出現任何違法違規行為,將承擔一切法律責任,東城區文化發展促進中心有權追回全部補貼資金。
2.如發現有虛報、冒領、截留、挪用資金等違反財經法律法規的行為,依照《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進行處理。
3.對違反規定、弄虛作假騙取獎勵補貼政策的企業,將追回獎勵補貼資金,三年內不再受理企業申請區內各類財政獎勵資金,并嚴肅追究有關人員責任。觸犯法律的,由司法機關追究其相應的法律責任。
六、其它
1.自本實施辦法發布之日起,申報單位可與東城區文化發展促進中心聯系,獲取申報所需資料和表格。
2.申報材料不予退回。
3.本辦法由東城區文化發展促進中心解釋并具體實施。
東城區文化發展促進中心
2022年6月28日
聯系人:李燕、趙京延
電 話:64031118-2526、2510
郵 箱:wczxsyb@bjdch.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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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東城區錢糧胡同3號南樓510室